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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7702次  【字体: 返回

2014年度呼和浩特市灵活就业参保缴费须知

1、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及所需材料:

*首次参保: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呼市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须具备本市城镇户籍。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一份)、户口薄(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到市本级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首次参保审核手续。

*续保缴费:已在市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名义续保缴费时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一年度缴费凭证办理缴费。(企业离职人员断保补费需要携带解除劳动合同原件)

*40、50人员:享受40、50人员办理缴费时,需要提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缴费。

2、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以上材料到本市级社保大厅开据“缴费核定通知书”

第二步:携带“缴费核定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税务说办理刷卡缴费事宜。

(在开据“缴费核定通知书”本月25日前办理缴费,逾期不办理收费。)

3、 办理地址:

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一楼

联系电话:0471-5181242 5181243、5181244

4、 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可按我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五档选择,缴费费率为20%。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可按我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费费率为4.5%和8%。

5、2014年最晚办理时间:

 医疗保险核定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11-30,养老保险核定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12-20.

6、 注意事项:

新参加医疗保险和断保后重新参保人员,从实现缴费之日起设立6个月等待期,等待期缴费月数计入连续缴费年限。在等待期不享受报销待遇;断保6个月重新建立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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