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转外地医院
一、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因技术、设备条件所限,诊断不明或治疗有困难转往外地医院治疗;
2、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住院治疗。
转外地住院就医登记
(一) 登记材料
1、 住院前到呼市人社局3楼65号登记并领取《呼市基本 医疗保险转院医疗参保人员住院核对表》;
2、带医院建议的诊断证明书、医疗本、化验单办理登记 。
(二)住院所需材料
1、医疗本
2、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
3、病情诊断书 (由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医院结帐处打印)。
5、病例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销者中国银行卡(外埠)复印件。
8、《 转院核对表》
外地急诊就医登记
(一) 登记材料
1、
注:此登记仅作就医备案依据,最终可否报销以结算科专家审核结果为准。
2、
住院后3-5个工作日到人社局登记,并领取《呼市参保人员外出突发急症登记表》。
3、
登记信息: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身份证号、病情、就诊医院;
4、
由单位开具证明;两地居委会开具证明。
(二) 报销材料
1、医疗本
2、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发票)。
3、病情诊断书 (由医生开具并加盖医院公章)
4、住院费用总明细清单(医院结帐处打印)。
5、病例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销者中国银行卡(外埠)复印件。
8、《 急诊登记表》